鲁中晨报-鲁中网4月22日讯(记者 孙渤海) 去年7月,一位老人和外孙女在小区乘电梯下楼时,电梯发生故障,爷孙俩被困在电梯里。“当时天很热,加上心里害怕、焦虑,我身体非常不舒服,很长时间后我们才被救出来。后来多次就医,直到现在我睡眠还不好。”今天,张店地矿家园业主殷先生告诉记者,因为被困电梯这事,他去年把物业公司告了,目前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:物业公司赔偿他3300余元。
“我是地矿家园小区的业主,去年7月16日被困电梯,后来去医院治疗多次。物业在这个事上是有责任的,我把物业起诉了,现在已经判决了。”4月22日上午,市民殷先生告诉记者,2016年他搬进了地矿家园小区,2018年7月16日上午8点许,他和11岁的外孙女乘电梯下楼时,电梯突然发生故障,把他和外孙女困在里面。
“电梯里的急救铃没法用,电话打不出去,一小时后,我们才被救出去。”殷先生说,楼上一名邻居的妹妹发现电梯坏了,邻居赶紧联系了物业,物业又联系了维修人员。殷先生称,当时在电梯里很热,加上害怕、着急,感觉喘气都困难。小孩被吓哭了,他则出现了头晕、恶心、心慌、看东西模糊等不适症状,获救后被120送到了医院。
殷先生前前后后多次就医。他觉得这事物业有责任,费用应由物业承担。交涉未果之后,殷先生在去年提起了民事诉讼,要求赔偿医疗费4064.14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等。今年3月,法院作出判决:物业公司赔偿殷先生各项损失共计3364.94元,驳回其他诉讼请求。
“这不是钱多钱少的事,我是想告诉大家,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。”殷先生说。就电梯困人事件及是否提起上诉等问题,记者今天采访上述物业公司了解到,物业对于被困时间等的说法与殷先生不一致,但未提起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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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17日,张店通济花园小区,电梯停在8楼时出现机械故障停止运行,导致两老人被困在8楼。消防员利用“电梯紧急开锁钥匙”对电梯进行开锁,手动把电梯调整到位,大约5分钟后,成功救出两名被困人员。
2019年3月3日晚上9点多,沂源县西城华府高层住宅区,齐女士和丈夫乘电梯上楼时,电梯从13层掉落至10层与11层之间卡住,他们被困1小时后才被消防员救出。这件事给齐女士及家人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,他们回家不敢再坐电梯,齐女士还被医生诊断为急性应激障碍。
2018年4月24日下午,张店金石丽城小区一栋居民楼,电梯在11楼保养过程中突然下降,在2楼停了下来,轿厢上的维保人员受伤。事发后,医院、消防等部门赶到现场,将伤者抬出并送往医院救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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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3月14日,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召开《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》新闻发布会,条例明确了维保单位的义务,要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、相关标准和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,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和方案并落实现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;设立二十四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;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,应当安排维护保养人员在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。 本报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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